来源《传媒观察》2023年第11期
摘要
视频信息与传播技术(video-based ICT)的快手快手快速发展,不仅改变了当下文化生产与传播的刷赞样态,还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软件快手代刷点赞经济模式和劳动方式。在技术赋权的免费背景之下,乡村主播正积极参与短视频平台的提高数字劳动,由记录时代的粉丝免费劳工转向直播时代的有酬劳工。由于乡村主播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的快手快手快速网路资源的不同,导致了其在短视频平台上资本积累的刷赞速率以及网路空间中所抢占地位的差别。因此,软件有必要对“数字劳工”进行分层次剖析。免费本文基于对H镇的提高田野督查,发现在快手平台上,粉丝H镇脸部和中部的快手快手快速乡村主播,不仅实现了在短视频平台上的刷赞资本积累,获得一定的软件社会威望,同时也博得了向下社会圈层流动可能。而尾部乡村主播因为个人平台资源的短缺,为了在平台上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不断模糊工作和日常生活之间的界限,进行重复的平台劳动,最终成为数字鞋厂中加速资本积累的蜗杆。当下,伴随劳工主体性的展现,需要关注分散在不同层级的数字劳工,在资本的律动中理解不同等级数字工作的工作方式以及欺压程度,进而丰富数字劳工的研究内容,并促使这一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
数字劳工; 乡村主播; 分层; 剥削; 快手
引言
直播电商作为短视频发展的新路径,打通了短视频平台上的内容生产与电商之间的边界,不仅实现了两者之间的有机融合,也为用户在短视频平台的赢利方法提供了新的方向,一些乡村用户开始从短视频平台上的产消者(Prosumer,参与生产活动的消费者)转向卖货主播。随着电商直播的盛行,乡村主播的劳动激励形式从礼物打赏转向带货提成。用往年“免费劳动”和“普遍欺压”的视角来剖析当下的乡村带货主播,总带有显著的欺压和异化底色,出现了一定的不适。虽然同为数字平台上的乡村卖货主播,但是这种乡村主播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的资源、权力、声望等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所获劳动酬劳也不尽相同。因此,本研究参照韦伯的社会分层的标准,进一步对平台时代的劳工进行分层剖析。通过对H镇的乡村主播群体进行分层研究,丰富数字劳工领域的研究内容。
理论回顾
近年来,学术界对于数字劳动这一议程展开了广泛的研究。达拉斯·斯迈思(Dallas Smythe)开创了关于受众劳动的研究,由此,劳动议程开始步入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视野之中。当下,对于数字劳动的快手代刷点赞研究深陷了普遍“剥削”和“异化”的框架之中。具体表现为:通过丰富不同行业数字劳工研究对象,运用资本欺压的理论框架,来指出普遍欺压的共性,这也构成了当下数字劳动研究的重点。
短视频信息与传播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了当下文化生产与传播的样态,也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新的经济模式和劳动样态,为学术研究带来了多元化的数字劳动研究对象。政治经济学进路中对于数字劳工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制造和服务业中的数字劳工、媒介产业中的数字劳工、产消合一者和玩工以及数字经济中的劳工组织。例如,对订餐骑手的研究发觉,平台经济的发展促使订餐骑手成为数字平台上的劳动者,他们除了从事生产性劳动,同时其流动轨迹也在为平台创造剩余价值,数据化的生产资料正在成为平台经济扩张的重要动力;对媒介产业中字幕组工作人员的研究发觉,字幕组工作人员在翻译字幕的过程中是基于娱乐兴趣的驱动,但此过程也模糊了娱乐与劳动的界限,使其成为网路平台上的产消合一者,因此,在网路社会中,资本主义的剥夺更具隐蔽性。此外快手快速提高粉丝的技巧,手机移动端的快速发展,使得网路游戏的玩家规模不断扩大,网络游戏看似给玩家带来了休闲和娱乐,但是,这些玩家己经成为资本生产中的一环,为互联网游戏产业进行数字劳动。
当下,学界对于乡村主播的研究较少,多聚焦于网路主播。数字平台的发展为网路主播创造了一种弹性且不稳定的劳动方式,吸引大量主播参与其中,既有研究常常聚焦网路主播的线上情感劳动实践,观测平台和MCN机构是怎样“异化”和“剥削”主播群体。虽然网路主播的情感劳动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平台和MCN机构通过劳动酬劳驱动网路主播在直播平台进行情感劳动投入,从而更好地推动剩余价值的生产。在此过程中,平台赚取了主播大部分的利润,主播只能分得小部份的虚拟礼物变现利润,此外,网络直播平台也未给与主播充分的生命安全保障。
虽然数字劳动的研究成果不断丰富,但是大部分关于数字劳动研究也只在通过不断丰富数字劳工的研究对象来建立对于欺压方法和欺压机制的阐述,其研究推论最终都落到普遍欺压的范式上。不可证实,到目前为止,马克思对于劳动过程中欺压和异化的批判,一直延续到数字时代的劳工问题研究,剥削存在于人类各类社会形态中,但是,在同一劳动群体内部,其劳动范式以及欺压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相关研究也要跳出单一的欺压框架,重视劳动群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马克思曾提出用剩余价值率来作为欺压程度的判定,罗默也曾提出“地位欺压”,指身处不同地位的人,会由于其社会地位的高低而获得不同的酬金。当下,虽然数字劳工的对象不断丰富,但缺少对于劳工研究的分层简述。西方社会学以韦伯提出的权利、财富、声望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本研究参照韦伯的社会分层的标准,进一步对数字时代的劳动分层进行描述性剖析。韦伯把权利(政治)、财富(经济)、声望(社会)三方面标准综合上去界定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在数字时代,个体在平台上积攒的流量也是个人资源的彰显,乡村主播在短视频平台上所拥有的粉丝量对其在网路社会中权利、财富、声望具有决定性作用,由于乡村主播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粉丝量的不同,其平台话语权也不尽相同;而话语权的差别,也会带来平台粉丝资源转换的差别,进而会带来平台收入的差别。此外,在平台获得高收入的主播群体,也会获得乡村社会的关注,进而凭着其在短视频平台上取得的新成就,在乡村中获得新的威望。
因此,以粉丝量为界定标准,能够看见不同层级的主播在平台社会权利、财富、声望之间的差别以及其在短视频平台上付出的劳动时间、获得劳动酬劳的差别,从而进一步探讨同一主播群体内部欺压程度的差别。
研究方式
本文从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出发,以快手播放量第一的乡镇——江苏省扬州H镇(以下简称“H镇”)为研究对象。在H镇,当地的乡村用户积极从快手平台上的汇演者向卖货主播转变。H镇约有300多位主播,家家户户卖河鲜。每天早上八九点有上百个直播间开播,进行卖货实践。笔者通过对H镇进行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以及参与式观察,基于各主播的粉丝量的不同,将其分为背部主播(粉丝数目在200万以上)、中部主播(粉丝数目在100万―200万之间)和尾部主播(100万以下),并采访了来自耳部、中部、尾部等25位乡村主播。短视频平台的卖货主播带有显著的层次性和梯队性,那么不同层次的主播在平台所受的欺压是否相同?同一主播群体内部是否存在欺压?数字平台给乡村主播提供的灵活就业机会对她们来说到底是自我实现还是自我异化?
直播电商时代:多层级的乡村主播
由于直播带货对于经济发展的强悍推进作用,“互联网营销师”以及“直播销售员”也被国家列入新的职业范畴,这意味着“电商主播”“带货网红”作为一种新的职业也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卖货主播”属于一种弹性雇用的职业,劳动者可以自主支配劳动时间,这一定程度促使了快手平台上的短视频用户从数字产消者向卖货主播变革。乡村社交媒体用户不再是平台上的免费劳工,而是借助短视频平台获得一定收入的数字工作者。根据乡村主播所抢占的平台资源的差别,研究者分辨出腿部、中部和尾部三种不同层次的数字劳工。其中,头部、中部、尾部主播的占比约为1∶17∶32,不同层次的主播,在短视频平台上遭到的欺压程度也不尽相同。
(一)头部主播:权力和威望的集大成者
在H镇,乡村中的腹部主播较早地开始了短视频平台的数字化实践,他们凭着自身的亲和力与草根化特点在快手短视频平台上的内容生产,通过营造与受众间的“老铁”关系,积攒了一定粉丝量和关注度,其粉丝量通常在200万以上。
在短视频平台电商化发展的趋势下,头部主播开始纷纷由短视频平台上的产消者转向卖货主播,头部主播拥有常年存续的平台粉丝资源,他们的粉丝具有极强的粘性。他们抢占短视频平台上的话语权优势,不断创造出平台上的销售奇景。例如,头部主播一般在播出两小时才能完成几百万元的销售额,通过流量、社会网路关系和话语优势实现资本的快速积累。头部主播在直播平台上攫取的收入超出通常职业的薪资水平,也增加了平台对自己的欺压程度。
以前卖河鲜都是借给渔货贩子,渔民自己获利极少,销量也不高,通过快手卖货后,有时候,刚捕回去的鱼,开个直播,两小时秒光,现在一年在快手平台的销售额大约在2000万元左右。(访谈对象S3)
在马克思的阐述中,劳动者获得的仅是满足生存须要的薪水,资本和收益都属于资本家,资本是资本家投资形成的,并被资本家所占有的剩余价值。而在直播经济时代,乡村背部主播除了获得了满足她们生存须要的薪水,同时也开始由劳动者向创业者变革。因背部主播讲求平台的运行方法、带货方法以及直播带货的方法,他们还开启了自雇工作方式(因为高额的成交额和巨大的订单量),开始雇用带货主播、打包人员、采购人员等,不仅实现了自我价值,还推动整个乡村数字经济的发展与就业的变革。
每天在快手平台上的成交双数比较多,靠自己人早已完全忙不过来了,村子里有不少留守居民,用村庄里的熟人还是更为放心点。因为直播卖货的出现,带动了我们村庄2000多人的再就业。(访谈对象S2)
此外,部分颈部主播除了在短视频平台上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收入,也在乡村获得了一定的地位和威望,开始成为乡村中的数字精英。乡村数字精英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精英,这些“草根”出身的新群体虽非体制授予即将权威的权利精英,也非把握大量财富资源的产业和资本精英,更非以知识文化而闻名的知识精英。“平凡”是这种“新精英”群体的核心特质,得益于技术赋权的“草根”主播,实现了从边沿位序向圈层核心位置的跨越与升官。
快手平台除了让我获得了财富,同时也让我实现了自我价值。我除了参与过卫视的脱贫栏目,也积极出席公益活动,我正在用自己乡村网红的身分为故乡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访谈对象S3)
(二)中部主播:家庭致富者与乡村中的“微名人”
在腹部主播卖货实践的示范效应下,大批乡村用户积极出席短视频平台的卖货实践。短视频平台上巨大流量红利的剌激下,也在不断吸引着留守居民和外出务工的青年进行平台就业,他们除了自己在短视频平台灵活就业,也推动了家人的就业。电子商务成为她们获得劳动酬劳且维持日常生计的可行路径。
现在直播带货处在风口,村子里边也给与一些回乡创业的让利。长期在外工作,不仅薪资通常,而且与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也比较少,既然现今有这个机遇,我就回去试一试。(访谈对象S8)
互联网的核心资源是注意力资源,注意力资源是主播们竞争性汇演的动力,因为在互联网的视域中,只有注意力资源能够帮助主播和平台完成价值变现,实现资本转换。短视频内容生产是博得注意力资源的一种途径。头部主播由于多是土生土长的渔船,对于短视频平台上社会关系的维系,主要是靠简单的记录和分享自己的航海生活。头部主播的短视频内容制做形式也成为中部主播进行短视频内容生产的风向标。中部主播要想在短视频平台上形构自己的关系网路,需要对短视频内容生产的要求更为苛刻。在有限的资源中获得更多的点赞和关注,需要中部主播投入更多的非物质劳动。
要想货卖得出去,得先学会拍小视频,你的视频内容拍得好,就能够在短视频平台下降粉,粉丝起来了,货就好卖了。等我的视频一上热门位,我就立即开始直播,这样卖货贼快。(访谈对象S11)
在直播卖货的数字化实践中,中部主播除了要重视短视频内容的生产,还要强化与粉丝间的关系建设,即强化对直播间内粉丝情感的调动和维护。中部主播利用直播间砍价的情感策略,营造与粉丝间的亲密关系,并在动态的关系建构过程中,实现情感投入与经济利益的转化。中部主播通过付出情感、控制情感等手段,满足了直播观众优价订购商品的诉求;通过优惠的做法,进一步维系与用户之间的关系;通过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增加听众的购物欲望,进而确保直播间保持良好的销量。
我们没有腹部主播粉丝量多,能在我直播间下单的老铁,都是信得过我的,所以,能给她们让利,我都尽量会给,这样便捷之后常来常往。(访谈对象S9)
尽管中部主播在社交平台上获得了一定的收入,但许多中部主播都处于劳动强度极大的状态。他们经常处于昼夜颠倒,每天早上的直播时长在3―6小时,一般在零点下播,特殊节庆可能还要延长自己的直播。不直播的时侯,他们也要拍摄短视频作品,通过短视频平台上内容的生产来吸引更多受众的关注,为直播间获取更多流量支持。中部主播在平台上的劳动时长和劳动强度都要远远低于颈部主播,付出的劳动比重也在不断降低,不过其在直播平台上获得的收入也低于通常劳动职业所得。
我之前是幼儿园老师,我一个月的收入是2000―3000元,后来看到你们都在搞直播卖货,我也就试着搞一搞,没想到(有一次)一晚上能赚6000多元,一晚上就超过我一个月的收入。(访谈对象S13)
虽然中部主播在直播平台上的权利和威望次于腹部主播,但是,他们基本上可以在短视频平台上实现自给自足,不仅还能完成自己的灵活就业,同时也可以完成家人的灵活就业。不仅是短视频平台的网络红人,同时也在积极地参与故乡的建设与发展,助力邻里间的再就业,成为乡村中的“微名人”。
返乡就业对我来说算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我自己在快手平台上获得了一份新工作的同时,我妈妈也不用外出务工了,平时也可以仰仗着我们打包、发货,我能够有时间陪伴孩子,我挺喜欢目前这份工作的。(访谈对象S10)
(三)尾部主播:无名者与被剥削者
乡村中的腹部主播和中部主播在直播卖货的实践中,依旧遵照着产消者的逻辑:即通过优质的内容吸引粉丝关注,进而促使关注量向销售量的转换。在乡村红利的剌激下,最后步入短视频图式的乡村用户,更多的是跨越了作为产消者的阶段,直接转向作为电商直播的主播,通过搭借短视频平台进行卖货。他们既无初期粉丝资源的累积,又欠缺对于粉丝关系的维系,这样的劳动形式与传统的线下售卖形式并无太大区别。只是通过在直播间进行产品内容播报的形式,来获取碰巧步入直播间用户的下单。此种方法既无法完善自己的私域流量,也无法捉住直播电商的关系逻辑,只是一种“守株待兔式”的变现。在直播平台的流量分配机制的作用下,尾部主播必须高频度地进行直播,并尽量延长单场劳动时间,才能实现热度叠加。他们通过降低工作时长来完成自己的可见性,深受短视频平台的欺压。
每天下午2点直播到晚上12点,一直开着自己的直播间,买东西的人不是好多,可能是我的人气不够吧,销量不好的时侯,我就在直播间和老铁们唠侃大山。(访谈对象S18)
短视频平台并不像传统商业公司所从事的制造行业进行物质生产,相反,“社交”是其核心,他们更关注用户之间的社会联接、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这颠覆了传统经济模式,促成新的价值生态链,最终产生了一种以平台为手段,以数据为资源,以“数字劳动”为生产力,以互联网为结构的新利益循环模式。很显然,后入场的乡村主播对于短视频平台的使用并未注重社交关系的营运,更多将其单纯地视为一种卖货的平台,故带来利润低下的问题。尾部主播为了追求短视频平台流量的倾斜,往往心甘情愿地在短视频平台上延长工作时间。
只要手机电量够,只要才能上热门位,我可以连续直播3天3夜。(访谈对象S17)
在H镇的尾部主播,以自我激励的方法,不舍昼夜地进行长时间的直播卖货,在“为自我打工”的信念下,他们比其他劳动者获得了更灵活的就业形式,但是也放弃了更多自由,模糊了自身休闲与劳动的边界。他们为平台生产剩余价值,为平台贡献数据产品,平台数字资本以“自主性”的谎言掩藏了“压迫性”的强制劳动,数字剥削者在快手平台的自主性实际上是“他主中的自主”。这种为平台打工的劳动过程的控制愈发隐蔽,不少尾部主播因未能持续在短视频平台上获得红利,而成为最早的一批离场者。
我早已连续拍了7天,可是点赞、评论的人数还是极少,我不知道能够坚持多久,现在平台上的钱越来越不好赚,我没有赶上最早的那波红利。(访谈对象S25)
结语
随着短视频平台向电商平台的发展,用户在社交平台上的劳动方式也开始发生转变,从作为产消者的免费劳动到直播平台的有酬劳动,乡村主播在短视频平台的劳动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的酬金。但不同层级的乡村主播因其在社交平台上个人资源的不同,获得的劳动酬劳也存在一定的差别,甚至带来了社会阶层的分化。对于乡村主播当下的平台劳动,需要跳脱出普遍欺压的视角,分层看待不同主播的劳动情况。
(一)从同质性到异质性:劳工内部的阶级分化
在哈特与奈格里的《诸众》一书中,人民(people)概念的归一性掩藏了诸众(multitude)本是作为差异性个体的联合。短视频平台上劳动的创意性、自主性吸引了大量的劳动者加入其中,但是,当下对于数字劳工概念使用的笼统性,掩盖了劳工群体内部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事实上,在乡村主播群体内部,头部、中部和尾部主播个人网路资源的层级差别,不仅带来了脑部主播和尾部主播收入两极分化,也带来了劳工群体内部阶级流动的分化。
在快手平台上,H镇的腹部主播年收入可以过千万,中部主播年收入才能过百万,而尾部主播却只能勉强维持生计。此外,头部主播通过平台劳动获得的政治、文化、社会、符号资本也低于中部和尾部主播。个体的经济收入和资本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个体身分和阶级的转变。头部主播除了实现了在短视频平台上的资本积累,也获得一定的社会威望,成为乡村中的数字精英,平台劳动助其获得乡村社会对其身分地位的认同,并实现了自我价值。中部主播除了实现了个人就业,也推动了家庭再就业,实现了家庭就业的数字化变革,成为乡村中脱贫致富的标杆。短视频平台给脑部和中部主播带来了向下的社会阶层流动的可能。
对于肩部和中部主播,短视频平台上的工作更多是一种自我实现,他们就能在平台上形成价值但是发挥着极强的自主性。而对于尾部主播,这种“自我实现”的形式,更多像是一种自我规训,平台资本主义激化了对于尾部主播的时间剥夺,尾部主播也并未实现自我的增值,反而沦落为资本增值的重要一环。
(二)从普遍性到层级性:剥削的分层审视
短视频平台通过对用户提供所须要的网路基础设施,为她们提供“免费”交流和汇演的平台,平台是乡村主播的主要劳动场,离开了平台,卖货这一劳动就难以实现。平台会在主播的交易额中进行一定比列的抽成。此外,主播们在短视频平台上的内容生产、消费、带货等形成的数据,都归平台所有,平台资本打动了她们的生产性劳动方式,这对不同层级的乡村主播都是这么。
在平台社会中,乡村主播群体虽处于同一地理空间,但是因为她们在平台上抢占的网路资源不同,所投入的劳动时间也不尽相同,因此带来了劳动酬劳和受平台欺压程度的差异化。马克思用剩余价值率来判定工人受资本家欺压的程度,其中,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节约不变资本、提高劳动强度等,都是减缓欺压程度的手段和方法。
乡村中的腹部主播以“先行者优势”和强悍的社会关系网路快手快速提高粉丝的技巧,不仅提升了在直播间内的工作效率,同时也降低了劳动时长,实现个人财富在快手短视频平台上的快速积累;中部主播与腹部主播的不同之处在于为了获得较高的收入,中部主播在直播间进行了大量的非物质劳动和情感劳动,投入的劳动时间以及劳动强度要略低于颈部主播;而尾部主播既无背部主播的资源优势,又欠缺中部主播的情感优势,为了在平台上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他们会自主地延长工作时间,这种主动降低劳动时间的自我欺压成为平台内容构架的重要组成部份。尾部主播不断模糊工作和日常生活之间的界限,进行强制性的重复劳动,以保持平台帐号流量和吸引用户。
因此,对于肩部、中部和尾部主播,需要分层看待平台对其欺压程度。本文觉得,判断一个个体是否被欺压,更为确切的方式是,要看他是否会在一种“特定条件”下获得更好的分配结果。所谓“特定条件”是指,某些参与者必须以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才会换取其所需的酬劳,而其他参与者却能以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换取其所需的酬金。对于肩部主播和中部主播来说,他们以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投入,获得了较高的劳动酬劳以及较好的分配结果,同时还形成了成就感和获得感,再以普遍欺压的视角去研究乡村主播的数字劳动,显然出现了不适。
当下,平台技术构架正由城市扩充到乡村,短视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劳动所需的技能、资格等准入门槛,为平台劳动者创造了新的就业渠道和更大的市场需求,同时也为我们研究数字劳动提供新的研究载体。但是,虽同为短视频平台上的劳动者,不同层次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特点并不相同,伴随劳工主体性的展现,数字劳动研究须要在资本的律动中理解不同特质的数字劳工的工作方式以及欺压程度,如此,才能真正丰富数字劳动研究,推动这一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参考文献及注释详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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